会员登录 | 注册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政策法规
政策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动态
环境保护部印发同意国家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1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浏览次数:214
        北极星核电网讯: 据北极星电力网了解,近期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通知,通知原文如下: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站向我部报送了《国家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总结报告》。我部对依托你站建设的国家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了验收。

我部认为,该实验室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确定的建设任务。建设期内,实验室面向国家对辐射环境管理的重大需求,围绕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及响应、电离辐射监测及剂量评价技术、电磁辐射监测技术三个研究方向,重点开展了预测预警与模拟仿真技术、惰性气体测量技术、天然辐射自动化监测技术等研究,为我国辐射环境管理提供了有效的科技支撑。同时,实验室软硬件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形成了结构合理、稳定高效的科研团队,建立了“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达到了验收要求。经研究,我部同意国家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请你站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围绕国家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进一步集聚人才,加强与相关单位的科研合作,注重科学研究与环境管理的结合,更好地为国家辐射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名称、主任和依托单位

环境保护部

2015年9月14日

抄送:科技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保护部核安全中心、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规划院、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