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桓台:积极推进冬季取暖节能降耗 增加“外电入鲁”电量利用 加大节能技术推广
发布日期:2020-03-23 来源:桓台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4468
近日,淄博市桓台县出台《桓台县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称积极推进冬季取暖节能降耗。加快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充分释放大型热源供热能力,持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地区,分类施策,因地制宜进行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
详情如下:
桓台县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19〕1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36号)和《淄博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淄政办字〔2019〕84号)要求,为全面完成全县煤炭消费压减任务目标,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市里分配我县的任务目标,2019年、2020年,全县煤炭消费压减量分别为6万吨、20.9万吨,结合我县实际,到2020年底全县煤炭消费压减26.9万吨。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热电企业整合提升。对全县热电企业进行整合优化升级,加快制定实施《桓台县煤电机组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统一全县供热布局,结合产业发展、工业用汽、居民供暖等需求情况,合理布局热源点,统筹规划建设供热管网,组建区域能源中心,搭建供热平台。燃煤电厂正常运营5家,共15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93.5万千瓦。共21台锅炉,锅炉总吨位数5700t/h(含备用锅炉5台,合计吨位数共计595t/h)。其中,2019年关停小机组1台,总容量1.2万千瓦,可实现年消减原煤5万吨。(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相关镇政府负责)
(二)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减煤化工程。实施工业燃煤热风炉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年底,工业燃煤(不包含煤粉炉)热风炉全部改用天然气热风炉;实施锅炉节能优化改造,加大兰炭利用,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积极推进碳酸钙行业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压减过剩、落后产能。实施《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煤炭清洁利用监管,提升煤炭热值标准。(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配合,各镇政府负责)
(三)积极推进冬季取暖节能降耗。加快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充分释放大型热源供热能力,持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地区,分类施策,因地制宜进行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各镇政府负责)
(四)加快优化能源结构。严格耗煤耗电项目审批管理,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依法依规淘汰高耗煤、高耗电低效益企业,充分利用工业余热余压,提高煤炭、电力利用效率。加快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加快生物质锅炉建设,减少煤炭消费量。增加“外电入鲁”电量利用,增加天然气消费比例,减少和替代煤炭消费。(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桓台县供电公司配合,各镇政府负责)
(五)加大节能技术推广。贯彻落实国家《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加大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结合行业、企业实际,有针对性选取《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中适用技术作为重点,通过“走进企业话节能”、节能技术对接、现场节能诊断等方式开展推广工作,充分发挥节能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实施重点节能技术应用改造,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各镇政府负责)
(六)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深入贯彻落实省出台的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整治淘汰低效企业。运用省评价系统大数据平台,推进能源消费监控、评价、执法的科学化、常态化。(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大数据发展中心配合,各镇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全县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研究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工作重大举措和重大政策,安排部署煤炭消费压减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县煤炭消费压减工作。(县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负责)
(二)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过程监管。各镇要根据县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分年度确定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压煤工程,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2019年12月31日前报送专班办公室。各镇要对本地区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负总责,2020年2月底前和2021年2月底前分别上报本地区上年度煤炭消费压减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目标。(各镇政府负责)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煤炭消费压减和耗煤企业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县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牵头,各镇政府负责)
(三)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依据各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和电力消费数据,实施季度预警。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县统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桓台县供电公司配合,各镇政府负责)要实时开展检查督导,对推进工作不力、工作滞后、措施不到位的,督促整改落实,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企业瞒报数据的,一经发现,按照瞒报量下一年度双倍增加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县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负责)
(四)加大考核力度,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各镇自我加压,加快工作进度。加大煤炭消费压减任务考核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县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牵头,各镇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