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环保局和科技局,韩城市环保局、科技局,神木县、府谷县环保局和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和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加快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 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省环保厅、科技厅决定征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先进适用技术,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陕西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一 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技术持有单位和设备生产企业。
二、征集原则
(一)坚持技术的实用性。申报技术应能够适用并有显著的实现燃煤电厂烟气超低排放的效果。
(二)坚持技术的先进性,申报技术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知识产权明晰。全行业普及率在50%以上的技术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三)坚持技术的成熟可靠性。申报技术在我省或国内其他地区有2个以上应用实例,并有实际效果验证的证明材料。
(四)坚持技术经济性。推荐技术费用,包括一次投资,运行费用,要明显优于通用技术,具有广阔的市场推广前景。
三、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验原件)
(一)《陕西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先进适用技术申报表》(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技术应用单位应用实例介绍(加盖用户单位公章)、项目的验收报告和检测、监测报告;尚无应用项目的提供中试验收报告和检测、监测报告。
(四)技术(设备)鉴定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技术(设备)知识产权证明(或代理、授权证书)复印件;
(五)技术项目简介,包括技术和工艺原理、流程特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或设计参数;研究开发、中试和推广应用情况;技术先进性、经济性分析;鉴定或专利授权情况;本技术领域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等。
四、申报程序
(一)请各单位协助组织本领域、本地区技术拥有单位积极申报。
(二)申报单位认真填报材料。附表可从省环保厅网站(http://www.snepb.gov.cn/)环保文件或科技处和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ninfo.gov.cn/)社会发展处下载,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一式7份),报送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15年10月10日。
省环保厅、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技术进行评审、筛选,编制《陕西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一批),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推广。
五、联系方式
(一)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
联系人:张炳辉
电 话:029-87297052
Email:hbtkjc@shaanxi.gov.cn
地 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3层东侧3099
邮 编:710006
(二)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
联系人: 叶正勇
电话:029-87294140
地 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510
附件:《陕西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先进适用技术申报表.docx》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