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
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济宁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推动《济宁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攻坚突破,特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聚力创新驱动战略,建设高水平创新城市
1. 搭建创新平台。推动兖矿能源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华勤集团争创省级国际联合实验室,培育5家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60家以上。推进中科院过程所、上海交大等大院大所在我市实体化运作创新载体40家以上,新建碳基新材料等3家市级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2. 突破关键技术。完善“全球揭榜”攻关模式,加快突破“十强产业”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施“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科技示范项目10项以上,争取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项目100项,新增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4家、省级以上“质量标杆”5家,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培育创新主体。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体系,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200家以上,新培育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瞪羚企业100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00家。推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35%以上、有研发活动企业超过120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 引育创新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领军人才倍增行动和孔孟圣地英才工程,加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数字产业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人才引育支持力度,新建院士工作站2家以上,引育高端人才团队10个以上、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0人、青年人才4万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 优化创新生态。培育创新创业共同体,完善“1+N”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实施重点科技计划100项以上,落地投产重大科技创新成果20项以上,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增长20%以上,申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发放“成果贷”10亿元以上,服务科技中小企业突破10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二、聚力新旧动能转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6. 做强“231+1”先进制造业集群。聚力19条核心产业链条,“一链一策”开展补链强链,力争“231”产业集群规模突破4000亿元。高端装备产业,加快提升汽车及零部件、农机、数控机床及成套装备等产业发展水平,全速推进小松全球智能制造基地建设,投产运营山能智慧制造产业园,力争产业规模突破1300亿元;高端化工产业,聚焦煤化工、盐化工、生物化工产业,提升7家化工园区承载能力,加快恒信50万吨乙醇、七洲化工等项目建设,力争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做强机器人、智能终端、集成电路、北斗导航4条产业链,新培育2家省级数字经济园区;新能源产业,重点培育新能源电池、新型储能装备、发电装备等核心产业链,加快新能源电池产业及配套项目建设;新材料产业,聚焦先进碳材料、稀土、化工及生物基新材料,加快推进碳素集团15万吨预焙阳极、硅科5万吨硅烷偶联剂等项目,培育壮大梁山、微山稀土产业集群;医药产业,围绕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现代中药等核心产业,支持济宁高新区打造药物研发、高端制剂产业高地,在邹城市、鱼台县、嘉祥县、汶上县打造特色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产业集群;节能环保产业,加强与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同济大学等科研院所对接,探索打造市级节能环保研发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7. 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聚焦纺织服装、食品加工、造纸及纸制品、橡胶及制品等传统产业,建立传统企业与数字化服务商常态化对接机制,实施“智改数转”行动,推动1000家企业数字化改造、1000台设备上云上平台,打造3家“晨星工厂”,提升企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组建数字济宁发展研究院,出台数字经济支持政策,重点突破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开发、互联网服务、通讯传输等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突破600亿元、增长20%以上,争创4家省级新型数据中心试点。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鲁南算力中心建设,新建5G基站26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9. 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现代服务业“升级倍增”计划,成立市县两级服务行业协会,年内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200家。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鼓励山推股份、天意机械、经典集团、东宏管业等龙头企业在产业延伸、技术研发、产品服务等领域持续突破,新增两业融合试点2个。(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 前瞻布局特色先导产业。制定氢能产业具体方案,推动制氢、储运、加氢等相关装备产业发展,打造燃料电池整车及氢能制储装备产业集群。做强国家级北斗产业化应用示范基地、济宁特炭材料产业园等未来产业示范园区,争创省级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11. 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实施“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完善重大项目“招推服”机制,加强“客商之家”和线上“云招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聚焦“231”产业集群和宁德时代、航空航天产业城、合成生物平台等重点产业领域,精准开展补链强链重点项目推介,全年拜访跨国公司200家以上,签约亿元以上项目300个、50亿元以上项目8个,再落地2个百亿级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12. 精准管控“两高”行业。新上“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严格履行窗口指导,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进“两高”行业能效改造提升、节能降碳绿色转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13. 严格化工园区管理。落实“十有两禁”要求,加快完善园区设施建设,健全边界封闭系统。落实《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确保新建项目原则上必须在园区内建设。积极引导园区外企业进区入园。(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聚力扩内需促消费,挖潜释放市场潜能
14. 推动消费扩容提质。实施“消费提振年”行动,出台刺激消费政策措施,全面激活消费市场。挖潜文旅消费潜力,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积极申创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年内旅游总收入达到600亿元。提振房地产消费,加力实施房地产消费“十二条”,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房产交易展销会,提升住房品质和房地产业服务水平。鼓励扩大大宗消费,放大消费券乘数效应,实行家电消费“以旧换新”政策,全年举办各类主题促消费活动100场以上。发展网络电商消费,大力培育本土电商企业,打造县(市、区)特色电商产业带,积极招引国内知名电商平台、龙头电商企业和专业运营商落户。繁荣接触性消费,推动每个县(市、区)打造1条高品质步行街或特色商业街,建设全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5.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实施500个左右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深化领导包保、月度核查、月度通报、专班会商、集中开工、现场观摩等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国家政策性资金项目的谋划储备及对上争取,确保省级重点项目及市级重点产业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开展“技改提升年”活动,滚动建设1000个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推进100个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完成技改投资8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6. 完善要素保障机制。创新“全流程”用地服务,实行用地清单制,加强重点项目土地分级分类保障,预支2023年新增用地指标保障支持。深化金融助企攀登行动,确保攀登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制造业贷款增幅。开展服务实体经济“月月大比拼、季季大比武”活动、“金融服务进万企”活动、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活动,力争新增首贷户6000家以上、上市公司3家。深挖能耗、煤耗空间,在确保完成省定能耗强度降低和煤炭消费压减任务目标的基础上,保障重点产业项目和民生刚需用能。(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能源局、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
17. 强力攻坚现代港航物流。推动梁山港二期、龙拱港二期、韩庄港建设,做好湖西航道上级湖段改造、梁济运河“三改二”工程前期工作。拓展适航货源和区域市场,新开通6条集装箱航线,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65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2万标箱。深化港产城融合发展,启动建设跃进港百万吨级粮食专业港区和百亿级钢材产业集群。推进邹城新能源船舶制造项目建设,力争年内第一艘新能源船舶制造下线试航。(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现代港航物流发展指挥部、市交通运输局)
18. 建设便捷高效轨道交通网。加快推进雄商高铁济宁段建设,谋划济济高铁前期工作。实施“支线铁路进港入园”工程,规划建设山东京杭多式联运物流项目配套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济宁港航龙拱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全市铁路营业里程达到495公里,其中高速铁路里程206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19. 建设四通八达公路网。提速推进济邹高速、济商高速、济广高速改扩建、济微高速(北段)等工程,完成共青团路北延、杨柳互通立交,力争建成济宁至曲阜快速路。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2138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达到499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 健全物流网络体系。推广冷链运输、网络货运等先进运输方式,引进顺丰、圆通等国内知名快递物流企业。强化农产品物流发展,加强冷链物流的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大力发展空港物流,实现济宁新机场迁建通航,争取济宁高新保税物流中心获批。(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四、聚力降碳减污扩绿,厚植绿色发展底色
21.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统筹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稳步发展生物质能,加快时代永福光伏发电项目等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建设,深入推进5个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力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50万千瓦。(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22. 持续优化煤电产业结构。推进华能国际济宁电厂政策性搬迁大型燃煤机组项目建设,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替代的前提下,年内计划关停6台机组60.2万千瓦,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60万千瓦左右。(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23. 有序推动燃气机组建设。结合小煤电机组关停整合,重点在济宁高新区、汶上县、泗水县布局天然气分布式热电联产项目,推动济宁高新区3万千瓦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一期项目投产运行。天然气发电装机达到3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24. 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加大储能发展力度,重点在智能输变电设备、动力电池、储能电站与系统等方面加快示范应用。推进华源热电融盐储能、国网时代兖州共享储能等项目建设,加快微山独山湖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年底建成、在建新型储能规模达到21.4万千瓦左右。(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
25. 推动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督促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优化接续采掘,稳定市内煤炭产量。建成东滩、鲍店等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加快推进中厚、薄煤层煤矿智能化建设。全市开展智能化建设煤矿达到36处以上,煤炭智能化产量比重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26. 完善天然气供应。加快推进中俄东线济宁支线建设,打造输气枢纽城市。修订完善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完成省定政府储气能力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27. 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稳步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优化区域和城乡功能布局、用地结构和要素配置,合理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争取6月底前推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全省第一方阵获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28.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市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平方公里。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平方公里。建设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3条。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91.5%。(牵头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29. 推进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调查评价工作。积极开展碳汇造林,跟进实施荒山碳汇造林项目。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建设区域碳资产交易平台,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基金。(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30.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严格执行省最新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年内新增绿色建筑70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1. 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工程机械、化工、建材、食品等行业绿色发展,全年争取3家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6家、市级绿色工厂25家以上。开发绿色设计产品,提升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2.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5%,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100%,建成运行4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教育局)
33. 强化生态建设和修复。聚焦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和南四湖生态修复,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治理,完成荒山绿化1.7万亩,治理采煤塌陷地2.2万亩。建成绿色矿山5座,生态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5000亩,打造一批绿色矿山标杆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4. 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统筹大气污染防治和温室气体减排,完成22家焦化、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全市PM2.5浓度、优良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抓好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全面完成“两清零一提标”,实施15万亩稻田退水治理,南水北调调水水质稳定达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现农用地、建设用地100%安全利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35. 加快现代水网建设。加快推进2023年列入省现代水网建设清单的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完成投资51.7亿元。继续实施济宁市引黄西线工程、泗水县泗河岳陵拦河闸工程等供水保障工程;对新万福河、惠河、城郭河等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开展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实施水系连通、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牵头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五、聚力文化自信自强,打造文明交流互鉴高地
36. 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推动邹城市、金乡县、嘉祥县、微山县争创县级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文明风尚行动,创建市级文明村镇200个、市级文明单位80个、市级文明校园24所、市级文明家庭100个。(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37. 持续深化文明培育。扎实开展新礼仪建设,培育一批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样板区、示范点。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任城区、曲阜市参与省级美德和信用建设试点,打造仁义任城、端信兖州、诚信金乡、礼孝嘉祥等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道德品牌。深化“齐鲁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典型宣传,推荐重大典型纳入“齐鲁时代楷模”宣传计划。组织市级道德模范表彰,评选市级道德模范30名、济宁好人120名、济宁好人之星24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38. 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强化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五有”标准建设,持续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提档升级。制定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若干措施,完善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办法。推进为老、为小、为困难群体、为需要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人群、为社会公共需要“五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化。(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39. 打造世界文明交流互鉴高地。以更高标准办好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健全“主论坛+N场分论坛+系列文化体验”举办体系,打造人文综合论坛和国际文明对话高端平台。深化全国干部政德教育基地、全国教师培训基地、全国青少年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验基地“三大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传承发展中心、济宁干部政德教育学院、市教育局、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推进办公室)
40. 推进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建设。高标准推进尼山文化片区规划建设,加快尼山文化片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尼山周边山体绿化工程、尼山圣境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动“八个融入”,加快推进省“十四五”规划实施创新试点工作,深化“两创”示范点建设,全力打造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示范样板。依托尼山书院、儒学讲堂,举办国学传承活动1000场。深化儒家文化研究阐释,推出一批标识性研究成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推进办公室)
41. 推进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济宁段)建设。出台《济宁市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全省沿黄河、沿大运河文化体验廊道建设。实施鲁西黄河堌堆等重点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推进大运河十里闸等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实施。推动河道总督府遗址博物馆全面完工,大运河微山湖博物馆主展馆完成运河北岸各展厅内部展陈工程。提升鲁国故城、南旺枢纽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旅游功能,争创国家A级景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传承发展中心、市发展改革委)
42. 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强化文物保护管理,持续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勘定。大力推进曲阜孔庙、嘉祥武氏墓群等国保单位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创新开展非遗宣传展示展演活动,做好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3. 实施“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工程。创新举办第八届“创意济宁”文化产品设计暨第二届“孔子文旅杯”手造大赛,做亮“山东手造·济宁好礼”品牌。深化非遗工坊建设,推动“山东手造·济宁好礼”进入10家旅游景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44. 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文化进万家”“千场大戏进农村”“百场戏曲进校园”等文化惠民活动。实施“济风儒韵”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打造一批彰显孔孟风格、济宁气派的新时代文艺精品。推动文化服务下沉,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万场,送戏下乡4500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45. 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水泊梁山、邹城“两孟”创建5A级景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民宿集聚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各1家。建成鲁源小镇一期、复兴之路文化科技项目。整合推出6大系列20条精品线路,接待游客突破6300万人次。新增规模以上文化企业30家以上,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突破200亿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46. 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立以新媒体生产传播为中心的全媒体指挥调度机制,培养引进一批高水平内容制作团队。实施新媒体技术融合应用提升工程,加强5G、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元宇宙等新技术融合应用。实施媒体融合发展工程,深化市融媒体中心建设,建强县级融媒体中心总服务台,实现与社会综合治理、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民生热线等平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六、聚力都市区一体化,引领区域协调发展
47. 加快都市区协同融合发展。按照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公共服务、要素保障“四个一体化”要求,推动都市区交通、市政、民生、服务、文化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力争济宁都市区上升为省级战略。实施市政道路、园林绿化、防汛排涝、智慧管理等城市建设项目,协调推进都市区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都市区一体化建设指挥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8. 深入推进黄河国家重大战略。编制实施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推进黄河流域500项重点事项和50个重大项目,确保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目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9. 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评价中,获奖县(市、区)数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实施百亿产业、百亿园区、百亿强企“三百”工程,培育一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全力抓牢对上争取,争取一批含金量高、带动作用强的政策项目和资金在我市落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50. 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加快融入全省“一群两心三圈”发展格局,制定《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议事规则》,推动重点领域协作发展。支持以邹城市、滕州市为重点打造鲁南一体化发展引领区。积极参与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探索建设淮海经济区多式联运集聚区。发挥梁山港公铁水多式联运优势,加强与沿海沿江港口合作,打造黄河流域大宗商品运输骨干通道、陆海联动转换枢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51. 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出台《济宁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加快邹城市、金乡县、兖州区等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77个省级城镇化重点项目,打造14个精致城镇和乡村公共服务能力示范镇,争取6个以上小城镇纳入全省创新提升试点。(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52.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雨污合流管网43公里,提标改造30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实现全市域建成区合流制管网、黑臭水体“清零”。改造老旧小区313个、开工棚户区6500套,打通中心城区断头路15条,推动第一粮仓、洸河印象等城市更新项目,成片区提升城区活力。(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水务局)
53. 实施城市风貌提升行动。新改建口袋公园35处,改造提升老旧公园7处。加快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启动太白楼—竹竿巷区域保护复兴等项目,推动更多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形象,打造“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公园城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54. 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提升行动。推动政务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智慧应用场景深度覆盖,新建100个智慧社区,5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建成使用数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城市管理局)
七、聚力建设农业强市,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引领区
55. 强化耕地保护与建设。深入实施“田长制”,评选15个市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分别奖励50万元,15—3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质改造,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0万亩。(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56. 夯实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大食物观,优化大蒜、辣椒、设施瓜菜、食用菌等高效特色作物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特色产业,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1080万亩,产量稳定在97亿斤以上,蔬菜产量不低于700万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7. 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工程。以“1352”农业全产业链产业集群打造为抓手,加快金乡大蒜、兖州粮油、嘉祥豆种、鱼台大米、邹城蘑菇、泗水甘薯、梁山沿黄肉牛等特色产业发展,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0家。强化涉农金融服务,放大挂职金融副镇长作用,新落地按揭农业(畜牧业)项目20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58. 实施农业种业振兴工程。依托嘉祥县、兖州区、汶上县3个国家制种大县,建设良种繁育基地70万亩以上。实施10项左右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精准鉴定、创新利用和生物育种平台建设。争取新增“育繁推”一体化企业1家、全国前50强企业1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59. 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工程。在沿黄、南四湖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建设工厂化养殖园区。推广绿色高效养殖技术4万亩、优质品种5万亩,水产品产量稳定在25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0. 实施畜禽业提升工程。开展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基地提升、企业扶优“四大行动”,创建1处省级以上核心育种场(站)和6处市级标准化种畜禽场,全市能繁母猪保持在16.38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场1274个以上。建设10个整县推进项目县,打造种养结合样板基地5个。(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61. 促进农民农村全面发展。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新培育市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场100家。积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推广“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基地”模式,组织农民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比例达到5%,或未达到5%则全部保障用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
62.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新建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50个,年底前完成全部5967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推动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八、聚力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发展动力活力
63.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印发《济宁市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实施对标一流质效提升工程,培育3家左右行业省内一流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新增混改企业10户。(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64.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依托工商联(总商会)建设商会服务中心,建立市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持续深化优秀企业家宣传表彰活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
65.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加强碳账户、转型金融、区域性碳金融中心等领域研究,加快建立与低碳转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66. 深化服务型数字政府建设。建设高质量“一网通办”服务体系,建成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开放,证明材料共享率达到60%。优化“爱山东”移动端济宁分厅,全领域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年底前实现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67.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打造“好客儒乡·宜商济宁”特色品牌,奋力实现“全国一流、全省领先”争创目标。高标准完成企业登记规范国家试点,建成全国首批“电子营业执照+移动入网”城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完善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68. 提升开发区载体功能。聚焦园区提档升级,推动济宁高新区、兖州工业园、邹城开发区冲刺千亿级园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实现位次前移。组织开发区参加重要境外招商经贸活动,拓宽5家国别园区与欧洲、日韩合作渠道。加快自贸试验区经验复制推广,推动济宁高新区与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多领域联动创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69. 推进进出口提质增效。实施“出海抢单”行动,深挖欧美日韩等高端市场潜力,扩大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发挥兖州国际陆港、济宁高新保税物流中心、济宁内陆港保税作用,优化提升外贸质量结构。全市外贸进出口突破900亿元,新增外贸实绩企业1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0. 提升跨境电商发展质效。依托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搭建济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核心区和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跨境电商企业突破350家、进出口额突破10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1. 优化提升外资企业服务。建立健全外资企业全生命周期协同监管服务工作机制,对外资企业设立、外汇流入流出、经营状况、要素保障、困难问题解决等进行动态协同监管服务。继续发挥省、市两级“稳外资稳外贸”服务平台作用,加强部门协作,积极解决外资企业诉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72. 融入“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聚焦机电产品、农产品、医药产品等优势行业,持续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国际展会,全年对“一带一路”市场进出口增长20%以上。深化“一带一路”对外投资合作,推动迪尔、安鼎等承接沿线国家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3. 深化国际经贸合作。重点推动对RCEP协定国的农产品、机电、纺织服装等产品出口,全年对RCEP协定国进出口增长20%以上。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境外并购、资源开发,鼓励工程企业按照“建营一体化”的模式承揽境外铁路、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打造高端外派劳务品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九、聚力增进民生福祉,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74. 促进居民就业和增收。深化就业优先战略,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3万人以上。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扬帆计划”,强化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5.2万个,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施居民收入、中等收入群体十年“双倍增”行动,确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不低于经济增速。(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75. 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新增公办学位9000个,公办率达到65%,普惠率达到93%。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元特色发展,新改扩建中小学28所、新增学位4万个,优化整合100所学校,建设“双百工程”乡镇中小学60所,中小学“强校扩优行动”覆盖率达到50%以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训教师8万人次、交流轮岗3000人,培育“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3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76. 创新高校建设和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加快驻济高校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支持曲师大建设“双一流”高校,济宁医学院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济宁学院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工程,推进职业中专改扩建工作。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创建4个特色化专业,选拔培养6名省级青年技能名师,评选60名市级教学能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77. 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建成启用市重症医学中心、西苑医院济宁医院新院区、济宁健康护理学院一期工程,谋划建设市儿童医院,争取实现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全省前三。深化与西苑医院合作,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动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建成高层次“名医工作室”80个以上,选派400名业务骨干到全国知名医院脱产进修,创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提升县级综合医院整体能力,9家县级中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6家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推进各类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办好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市运会等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78. 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项目。推进公办幼托一体,积极推动学校、医院、银行、国企和大型民企办托,新建11个县级公办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中心,新增托位1万个以上,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7个。设立托育经济产业园,打响“幼有善育、以爱托举”品牌。(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79. 推动低保扩围增效。严格落实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发挥“济时救”机制作用,出台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政策文件。落实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我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以上(含5%),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城乡低保标准之比与上年度相比进一步缩小。(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80. 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做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为重点,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81. 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养老机构居家社区服务能力,新建1000张家庭养老床位,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2000户,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保持100%,争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城市。(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82. 完善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体系。建成启用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一期工程,创建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83.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年内新改扩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0个,培训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600名、村医1000名。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全人群和重点人群总体签约率提升1—3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聚力统筹发展安全,切实守牢一排底线
84. 着力做好疫情防控。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加强药品试剂储备供应,扩充重症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救治能力,筑牢免疫安全屏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85. 着力抓实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举措,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行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86. 着力稳金融防风险。健全维护金融稳定长效机制,深入推进“金安工程”,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十一、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87.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统分结合、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协调推进体系。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发挥主体作用,完善政策、加强指导。各县(市、区)创新机制、细化举措,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88. 完善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台帐,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的要求,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式定期调度机制,确保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落细落实。建立问题发现、协调、解决、反馈闭环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89. 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统计评价体系、目标指标体系,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监测督办,用好用活督查考核结果,对推动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在资金、用地、能耗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