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优势企业"走出去"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26日
湖南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优势企业"走出去"实施方案
为适应"大规模走出去和高水平引进来"的对外开放新常态,推动我省企业积极稳妥、精准高效走出去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构建湖南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格局,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
(一)工作思路。立足湖南特色和优势,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重大机遇,统筹考虑和综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种规则。尊重国际通行惯例,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尊重市场运行规律,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的原则,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境外经贸合作园区为支撑,精准对接重点国家和重点地区,推动我省优势产业、优秀企业、优质产品大规模、高水平"走出去",促进产业发展与贸易提升相结合,将湖南打造成中部地区融入全球经济的开放高地。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17年,全省外贸出口额突破400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突破40亿美元,对外投资中方合同额突破30亿美元。在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有色矿业、农业开发、生物制药、路桥房建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湖南特色的优势"走出去"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集团)企业20家。建设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园区15家,其中3-5家纳入国家级园区。推进省级重点项目400个,其中一批重点项目进入国家项目库。形成一批"走出去"重点国别。"走出去"机制体制更加完善,支持政策更加完善,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走出去"与"引进来"的联系更加紧密,"走出去"对外贸转型升级、量质齐升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对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
二、突出重点国家和地区,构筑全球战略布局
(一)以港澳台地区为支点,加快国际化步伐。
1.充分利用香港在金融、贸易、人力资源、服务业等方面的优势,推动我省"走出去"企业以香港为平台开拓国际市场。
2.依托我省各类产业园区,大力承接台湾优势产业转移,加强在电子信息、环保、现代农业等多个领域的合作,加快在技术、环保、准入、资格认证等方面的对接,为扩大双边投资贸易创造良好条件。
3.利用澳门作为中葡双语信息分享平台、葡语国家中小企业商贸服务中心、葡语国家食品集散中心和中葡论坛与会国经贸合作会展中心的作用,拓展我省与葡语国家的经贸合作空间。
(二)以东南亚、非洲为重点,巩固传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以境外园区为平台,加快推进工程机械、农用机械、农产品加工、汽车及零部件、轻工服装、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走出去"。积极推进泰国湖南工业园、越南(东盟)湖南商贸物流工业园、老挝湖南农业产业园、老挝湖南橡胶产业园、柬埔寨湖南农机产业园等园区建设。
2.抢抓东南亚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非洲实施公路网、铁路网、港口建设契机,积极跟进老挝、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埃塞俄比亚、加纳、阿尔及利亚、乍得等重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我省工程承包企业在东南亚及非洲地区做大做强。
3.抢抓东南亚、非洲加速工业化进程的良好机遇,推动我省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在印度、马来西亚、埃塞俄比亚、南非等国建立生产基地,带动上下游产业链走出去。
4.支持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地勘单位、开发企业和冶炼企业,以勘探先行、开发跟进、冶炼并举的方式,与巴基斯坦、老挝、安哥拉、刚果(金)、赞比亚、南非、尼日利亚等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合作。
(三)以西亚、中亚、中东欧、拉美为切入点,积极开拓新兴市场。
1.充分把握西亚、中亚、中东欧基础设施建设机遇,积极跟进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土耳其、巴林、阿联酋、沙特等国保障房、城市轻轨、铁路建设等领域项目,推动企业开展项目投资和工程承包。
2.以阿联酋和巴林为切入点,以哈萨克斯坦和斯洛伐克为中转站,促进建材、湘绣、陶瓷、茶叶、箱包、五金工具等产品进入西亚、中亚、中东欧地区。
3.加强与俄罗斯的经贸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中国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合作机制,推动企业在俄罗斯有关地区建设营销网络,扩大产品出口。积极对接俄罗斯后贝加尔边疆州地区,加快建设后贝加尔边疆区湖南农业产业园,扩大我省与该地区的矿业、农业合作。
4.以巴西、墨西哥、秘鲁、苏里南为重点,加强与拉美地区的合作。推动南南(湖南-苏里南)产业园和墨西哥湖南产业园的设立。加快三一重工巴西工业园的建设进度,引领我省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抱团投资拉美。以矿产开发、住宅工业和农业作为重点领域,推动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在拉美建立和完善营销平台。
(四)以欧美日韩澳等发达国家为制高点,全面提升竞争新优势。
1.支持省内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境外企业,在欧美市场建立研发、采购、生产、营销及配件服务网络,拓宽国际市场,增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2.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加大对发达国家食品、化妆品、小家电等产品进口力度,同时推动我省特色产品出口,扩大双边经贸交流。
3.打造湖南与韩国合作平台,以岳阳临港产业新区为平台,建立韩国产业园,将其打造成中韩FTA框架下的长江经济带中韩自贸区。加深湖南与日韩在服务业和文化领域的合作,提升我省现代服务业的国际化水平。
4.利用中美省州合作平台,推动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汽车及零部件等优势产业与佐治亚、密西根、南卡罗来纳等州加强合作,支持在美建立湖南产业园、商品展示交易和配送中心。
5.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机遇,重点推动在矿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畜牧业等产业的合作。
6.以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为基地,探索建立农业工业化生产模式,带动我省特色农产品进入欧洲高端市场。
三、培育"走出去"新主体,提升企业跨国经营能力
(一)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企业。工程机械板块重点培育三一重工、中联重科、泰富重装、山河智能等企业。轨道交通板块重点培育中车株机、时代电气和时代新材等企业。能源开发板块重点培育水电八局、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湘电风能、衡阳特变电工等企业。路桥房建板块重点培育建工集团、中建五局、远大住工、湖南路桥等企业。资源勘探开发板块重点培育华菱集团、省有色地勘局、省核工业地质局、黄金集团等企业。农业板块重点培育隆平高科、新五丰、大康牧业、金健米业、大湖水殖等企业。生物制药板块重点培育尔康制药、千山药机等企业。文化传媒板块重点培育中南传媒、电广传媒、拓维信息等企业。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经信委。
配合单位: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化投资与经营。引导中小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树立国际规则意识,改变传统管理模式,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模式和服务规范。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支持省内有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的中小企业,依托大企业带动,参与配套生产和服务,扩大在东盟、南亚、中亚、非洲以及中东欧等地区的产业投资。
牵头单位:省经信委、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工商联。
(三)推动企业联合走出去。
1.分行业、分地区成立"走出去"产业联盟。推动我省装备制造业、建筑业、农业、新能源新材料、矿业、水电等行业产业联盟以及拉美等地区产业联盟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以具体项目为基础,促进联盟内成员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产业联盟做实做强,实现从单一的企业"走出去"向产业链"走出去"转变。
2.建立央企湘企合作机制。密切与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的联系,促进我省企业与央企之间的对接合作,减少和降低企业境外投资合作风险和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联、省政府金融办。
四、推动资源配置全球化,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推进国际产能合作。
1.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产能向外转移。重点引导装备制造、轨道交通、电子信息、新材料、智能电网和输变电设备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骨干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和出口;推动钢铁、有色、建材、光伏等优势产业加快"走出去"步伐,重点开拓东南亚、中亚、南美、东非、东欧等国家和地区。
2.加快转变发展模式,鼓励企业探索开展海外工程BOT、PPP等建营一体化高端项目模式,带动省内相关产业出海。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经信委。
配合单位:省国资委、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推动资源配置全球化。
1.鼓励华菱集团、省有色地勘局、省核工业地质局、湘潭宏信等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在境外开展能源资源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建立稳定的能源生产和供应基地,扩大从中亚、西亚、非洲、澳新、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能源资源进口。
2.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在东南亚、非洲、欧洲、美国、南太等地区建立农业基地,支持隆平高科、北欧投资、玄烨投资、邵阳国旺、鼎鑫贸易、环球集团等农业企业在老挝、俄罗斯、芬兰、东帝汶、柬埔寨等国建立大米、天然橡胶、肉类、果蔬等种植、加工、物流和销售基地,在老挝、柬埔寨、埃塞俄比亚等地区建立农用机械生产和销售基地。推进"农业+商务"援外模式改革试点。
3.推进跨境服务业合作。推动我省服务业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加快文化艺术、传媒、旅游、餐饮、信息、咨询等服务和技术走出去,在全球范围内整合优势资源。依托湖南优势旅游资源,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有针对性的加大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和产品宣传力度,培育一批境外重点客源市场,支持一批国际旅行社做大做强。鼓励中南传媒、电广传媒等企业开展跨国投资,打造广电、湘菜、出版、动漫走出去"湘军"。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经信委。
配合单位:省国资委、省农委、省文化厅、省外侨办、省政府新闻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旅游局。
(三)进一步深化多边贸易。
1.扩大优势产业和服务贸易出口。巩固机电产品、农产品深加工、烟花鞭炮等传统出口产业优势,扩大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农用机械、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等领域高附加值产品出口。
2.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鼓励进口政策,积极扩大从中东欧、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进口先进设备与技术。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农委、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沙海关、省国税局。
五、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平台,打造走出去支撑主体
(一)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
1.加强我省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的规划和指导工作,推动我省优势产业集群式发展。鼓励我省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建设加工制造型、农业产业型、商贸物流型、资源利用型境外经贸合作园区;鼓励我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的建设。
2.按照"建设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加大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泰国湖南工业园、越南(东盟)湖南商贸物流工业园、阿基曼中国城等在建园区建设力度;积极培育三一重工巴西工业园,中联重科在印度、白俄罗斯的产业基地,中车株机在南非的生产基地,隆平高科在东帝汶的农业示范基地以及老挝湖南橡胶产业园、老挝湖南农业产业园、俄罗斯湖南农业产业基地。在美国南卡州、埃塞俄比亚、苏里南、柬埔寨等地区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项目作为境外园区储备。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配合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二)打造境外营销网络平台。
1.依托境内外相关商协会和商务代表处,在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建立贸易促进信息网络及湘品展示平台,拓宽营销渠道。
2.支持农机、矿机、轻机、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轨道交通、水电设备等行业龙头企业在东盟、非洲设立营销和服务网点。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委。
配合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三)完善省内功能性平台。进一步发挥各类口岸平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作用。加快岳阳城陵矶肉类、粮食、汽车整车和固废进口口岸建设。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工作。对"走出去"企业在国外生产加工的符合我国要求的产品进口,给予通关便利。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农委、省经信委、省边防总队、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机场管理集团。
(四)搭建国际经贸合作交流平台。
1.依托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和湖南重点产业,搭建常态化、国际性、综合性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平台。
2.开展湖南企业走进"一带一路"系列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项目落地。
3.鼓励和支持省内特色产业及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等国家级经贸展会,积极拓展东盟、南亚、中亚以及中东欧等新兴市场。组织企业在具有较强周边辐射能力的重点国家举办"湖南特色商品展",促进省内产品出口。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农委、省文化厅、省外侨办、省旅游局、省工商联。
(五)充分利用各类融资平台。
1.鼓励企业利用中非基金、丝路基金等各类基金支持,开展股权融资,拓宽"走出去"企业融资渠道。
2.鼓励企业加强与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对接;充分利用欧美等低利率国家融资成本优势,开展境外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支持"走出去"企业发行债券融资,通过境内外上市进行直接融资。
3.积极对接国家政策性银行,争取优惠贷款。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长沙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等针对"走出去"企业开发个性化金融产品。
4.探索建立"走出去"融资担保平台,设立省级"一带一路"发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
配合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六)加快"走出去"项目库建设。
1.按照"在建一批、推进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建设"走出去"项目库,推动我省优质项目进入国家"一带一路"项目清单。
2.密切跟踪落实"走出去"项目进展情况,为入库企业及时提供政策扶持、信息咨询等服务。
3.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境外项目信息,结合我省产业发展情况确定重点项目清单并组织相关企业跟踪对接,促成项目落地和实施。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国资委。
(七)建设"走出去"信息共享平台。
1.借助我省资源优势,实施开放型经济"移动互联网+"行动计划,为企业搭建集信息、资金、人才、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对外经贸和双向投资的信息共享平台。
2.及时发布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投资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招商项目等。
3.推介我省"走出去"优秀企业和特色产品,促进湘品、湘企走向世界。
4.发布我国驻外经商参处、世界各国贸易促进机构驻全球办事处、世界各国商会协会驻全球分会、知名企业等资源信息,帮助企业开展线下对接,促进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外侨办、省工商联、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八)充分发挥援外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国家对外援助改革的契机和政策,推动省内具有援外资质的物资、工程、技术合作和专业培训单位更好、更大规模走出去。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六、实施"架桥拓市",完善境内外互联互通网络
(一)搭建境外工作网络。
1.整合金融机构、商协会、企业等多方资源,在重点国家和地区逐步设立湖南省境外商务代表处。
2.支持在湖南企业集聚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成立境外湖南商会,对已成立的境外湖南商会加强指导与服务。
3.密切与我国驻外使领馆文化参赞、经商处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联系,协助企业与当地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外侨办、省文化厅。
(二)发展合作伙伴关系。
1.针对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等经贸合作伙伴关系,签署双边经贸合作备忘录,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和协商机制。
2.支持重点国家和地区在湖南设立官方经贸促进机构(如经商参处、商务代表处等),将湖南打造成中部地区对接"一带一路"的经贸促进中心。
牵头单位:省外侨办。
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
(三)畅通国际客货运通道。
1.密切与国内沿边沿海省市及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的区域经济合作。在广西、新疆等省区分别设立湖南东盟、湖南亚欧办事处。
2.对接沿海沿边重要口岸,支持铁海联运、湘欧班列等常态化运营,巩固发展我省至北部湾、珠三角水运口岸的铁海联运以及中亚、俄罗斯和欧盟地区的货运班列和航线。
3.支持以岳阳为核心增长极的沿江开放,启动湖南航运信息集散和物流交易中心建设,实现与长江沿线口岸的互联互通。
4.加强客货运航线建设,加密增开湖南至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客货运航班航线。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
配合单位:省商务厅、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边防总队、省机场管理集团。
七、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体制
(一)建立湖南省"走出去"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协调职能,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全省"走出去"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政策的落实,推动我省企业大规模"走出去"。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二)加快人才培养和培训。坚持政府扶持与企业自我培养相结合,加大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各级政府以向第三方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定期为企业提供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支持和鼓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向我省输送留学生,培养国际人才。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外侨办。
(三)推动湖南"走出去"智库建设。加大对重点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政策、产业、市场等方面研究,为我省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外侨办、省工商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四)加强宣传推介,打造良好舆论环境。利用境内外主流媒体、展会、推介会、文化交流等多种渠道和形式,推介"海外湘军"整体品牌形象,为我省企业、产品、服务"走出去"打造良好的境外舆论环境。
牵头单位:省政府新闻办。
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农委、省文化厅、省外侨办、省旅游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