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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发布日期:2015-10-15  来源: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浏览次数:262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14日从国务院网站获悉,国务院决定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目录中提到企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等均包含在内,具体名单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对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原则上2015年底前全部取消。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国务院决定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62项)

国务院

2015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