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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力争2015年火电企业发电量高于2014年同期水平(全文)
发布日期:2015-10-19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浏览次数:296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山西忻州市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增长若干措施,以下为全文:

为落实好《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5〕36号)精神,稳定工业经济运行,着力克难攻坚,促进全市工业经济趋稳向好,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一)扩大市内销售。继续推荐我市重点工业产品进入全省重点产品推荐目录,不断完善并发布市内重点工业产品推荐目录和忻州市“两型”技术产品目录,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市、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交通公用设施、水利设施等重点工程项目同等条件下依法优先使用市内钢材、水泥、煤机、法兰、电梯、滴灌设备等大宗产品或服务;政府资金采购项目、政府组织的集中采购项目、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同等条件下依法优先采购市内产品或服务。对使用市内重点工业产品和“两型”技术产品的企业,按照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忻州市工业企业支持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忻经信发〔2015〕69号)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忻州市“两型”技术产品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忻经信发〔2014〕6号)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市县两级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采购情况的统计和督查。谁投资、谁负责,谁组织、谁监督。(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住房建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委、市重点办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拓展国内市场。加强统筹、协调和服务,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积极跟进的联动拓展新体制。通过政企联动、产销联动,进一步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创新营销模式,鼓励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作为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的优势,搭建产品网上交易平台,通过超市服务、网上产品展示、网上商铺、客户谈判中心、实时交易中心、在线结算等手段,引领产业发展。鼓励优势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在外省(市)举办的知名品牌展会、推进会、洽谈会,加强我市工业企业品牌知名度。积极组织企业到外省(市)举办产品推介、展销、联展活动,与国内重点中心城市和友好城市建立重要展会相互参展机制,为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提供更多的成交机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三)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扩大市场采购贸易,形成外贸新增长点,鼓励内贸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业务,支持外贸出口型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组织我市优势工业企业到境外知名的国际性、区域性展会参展观展,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点,积极扩大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

二、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四)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惠企政策,继续加大落实我省减负60条措施,着力落实我市48条减负措施及其《实施细则》,加强监督检查,逐项落实到位;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施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不合理收费坚决予以取消,坚决杜绝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通过改头换面、分解收费项目等形式进行收费;坚持在“减、免、缓、帮、扶、替”六方面精准发力,认真落实“减、免、缓”政策,不折不扣地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持续开展“帮、扶、替”活动,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务求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五)优化市场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偷税漏税、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组织专项整治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等)

(六)加强生产要素保障。交通、煤炭、商务、电力、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采取措施优先保证市内重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需求。(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七)创新融资服务。加大工业企业信贷投入,帮助工业企业解决融资困难;扩大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的规模,帮助企业续贷、转贷;落实项目资本金,充分利用金融政策,加快项目贷款落地;落实已出台奖励政策,引导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工业企业通过“新三板”挂牌上市融资,利用上市平台再融资;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和应收账款抵押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引导保险资金投入重点工业项目和基础实施;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助力重点工业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人行忻州中心支行、忻州银监局、忻州保监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八)帮扶停产企业复工复产。贯彻落实有关帮扶企业制度,促进停产企业复工复产。建立帮扶企业工作小组,包干联系企业和项目,针对实际问题,解决实际困难,推进企业复工复产,2015年底停产面力争控制在10%以内。(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九)提供人才支持服务。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人才招聘进高校等活动,实现人员就业和企业用工无缝对接。利用职业技术学院等平台,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训,推动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对接。落实好吸引人才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十)加快企业证照办理进度。围绕企业证照办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协调和帮扶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涉证有关部门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与省对口部门和企业对接、沟通和协调,加快企业相关证件办理进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金融办等)

三、鼓励企业加强管理

(十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高于一切、安全生产重于一切、安全生产压倒一切的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整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市安监局、相关职能部门)

(十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企业要对标挖潜降本增效,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实现节能降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管控经营风险;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服务创新、营销创新、管理创新和品牌创新,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市重点企业要切实发挥工业稳增长的主力军作用,创新产品供给,增产适销对路产品,带动工业平稳增长。(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十三)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实施信息化科技工程,重点支持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装备、流程管理、物流配送、能源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快法兰、煤机制造、铁矿采选等技术联盟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技术联盟在行业自律、政策导向、技术创新、信息沟通、中介服务、协同创新、沟通政府与企业间桥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十四)加快项目投产达效。重点推进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35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加强对2015年预计投产的11个预增产值1亿元以上工业增长点的跟踪协调服务,促进项目投产达效;对2015年投产、入规且新增产值1亿元以上的项目单位,按当年新增产值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

四、促进重点行业稳定运行

(十五)煤炭行业。重点推进与市外、省外等地能源合作,进一步加大与市外、省外重点企业用户衔接,拓展市场,加强我市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的深度合作,通过相互参股、股权交换、战略投资等多种方式,建立我市煤企与相关用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生产销售,确保我市煤炭经济指标有效增长。(责任单位:市煤炭局、市经信委)

(十六)焦炭行业。组织我市焦化企业开展省外促销活动,支持我市焦化企业开展焦炭出口贸易,鼓励我市焦化企业与相关煤炭、钢铁企业深度合作,相互持股参股,合作联营,促进生产销售,确保全年生产任务指标圆满完成。(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十七)冶金行业。对钢铁、电解铝项目,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支持企业实施跨地区产能置换和异地搬迁改造,降低产品成本,消化过剩产能,延伸产业链条,拓展营运空间。引导铁精矿、铝土矿采选企业推广节能降耗、循环利用等新工艺、新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十八)电力行业。促进煤电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与省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努力增加发电企业利用小时,力争2015年火电企业发电量高于2014年同期水平;鼓励电能替代,提高全市电力消纳能力;对下半年新增项目和复产项目的大工业用电量报省给予直接交易支持;对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下半年同比增量用电部分给予0.1元/千瓦时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忻州供电公司)

(十九)装备行业。重点发展我市有比较优势的法兰、密封件、成套煤机等产品。通过股份合作和产权置换等形式,推动骨干企业兼并、联合,形成一批以名牌产品为核心,主导产品优势突出的企业集团。鼓励装备制造企业积极运用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购置先进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等先进设备。(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二十)新能源汽车。做好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广应用和配套实施建设工作,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展情况,对新能源汽车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五、扶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二十一)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政策,运用投资补助等方式,大力扶持成长型、创业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和壮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十二)帮助小微企业完善“入规”手续。协调督促已达规模以上标准的新投产企业和“小升规”企业完善各项手续,尽快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名录库;2015年“小升规”工业企业户数力争达到30户。(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统计局)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三)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市长郑连生任组长、副市长张建平任常务副组长,市经信委牵头组织,市发改、财政、重点办、金融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市工业稳增长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综合协调、督导推进全市工业稳增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市经信委主任刘福荣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副主任张振华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稳定增长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建立月度工业稳增长工作调度和督查机制,及时通报目标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加强对工业经济的组织和指导。(责任单位: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四)强化精准帮扶。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动、分层分类服务帮扶机制,市领导带队对市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市有关部门对口帮扶重点行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加大对本地重点企业和行业的协调服务,稳定企业运行。(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五)加强统计监测。加强业务指导,促进已入规企业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加强工业运行监测,确保统计单位不重不漏,应统尽统;对负增长的县(市、区)进行重点跟踪监测和调度分析。(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信委)

(二十六)狠抓督查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工业稳增长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制定推进落实方案,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市政府将对全市工业稳增长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严肃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