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河池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5〕94号)
金城江区、宜州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河池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池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协调河池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长:唐标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农文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胜良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成员:覃鹏猛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铁航办主任
韦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黄骏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何业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剑清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廖梦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苏秀荃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俞勇才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唐清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覃陆岸市气象局纪检组长
于晖河池供电局副局长
韦家甫金城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班华任宜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曹崇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副县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胜良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唐清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办公室下设项目前期、项目现场管理、宣传维稳和项目运营监督管理4个工作组。
(一)项目前期工作组。
组长:杨胜良
成员:覃鹏猛、韦师、黄骏、何业平、罗剑清、廖梦哲、唐清、苏秀荃、覃陆岸、于晖、韦家甫、班华任、曹崇俊、何国强(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职责:负责项目开工建设前期的立项、环评、可研、规划设计及招投标等各项工作。
(二)项目现场管理工作组。
组长:唐清
成员:何业平、廖梦哲、俞勇才、卢海报(市市政管理局市容科科长、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处理场场长)、何国强。
职责:负责对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设备安装、文明施工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宣传维稳工作组。
组长:班华任
成员:唐清、卢海报、甘兵(宜州市德胜镇镇长)、毛壮胜(宜州市安马乡乡长)、何国强。
职责:负责制定维稳预案,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运营期间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四)项目运营监督管理工作组。
组长:唐清
成员:韦家甫、班华任、曹崇俊、罗剑清、俞勇才、于晖、卢海报、何国强。
职责:负责项目运营后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包括对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垃圾处理的数量和质量、厂区及其周边的环境监测、发电并网等。
今后,除组长和副组长外,领导小组其他组成人员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河池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河池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清单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
附件:河池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