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目前外国政府贷款共有德国促进贷款、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以色列、北欧投资银行、法国开发署、沙特、科威特、欧佩克等8个贷款国别。其中,只有以色列、法国开发署、北欧投资银行3个国别和机构贷款可用于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原则上每个省市可申报1—2个贷款项目,单个项目贷款额一般不低于2000万美元。
《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5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外资[2015]25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440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外国政府贷款在促投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更加突出重点,系统支持改革试点和创新,统筹做好2015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国别信息
目前,外国政府贷款共有德国促进贷款、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以色列、北欧投资银行、法国开发署、沙特、科威特、欧佩克等8个贷款国别。其中,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纳入2015年备选项目规划予以考虑。国别贷款规模、条件等信息见附件。
二、贷款支持领域
2015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将加强顶层设计,更加集中使用贷款资金,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
(一)医养结合项目。突出医疗与养老相结合,引导城市科学规划。项目所在地应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且政府已做出集中成片的医疗区域、周边配套养老设施的相关规划。在前述规划区域内的医院和养老机构,可申请贷款用于购买医疗设备、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开展人员培训等。对应贷款国别和机构为德国促进贷款、以色列、北欧投资银行、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沙特、科威特、欧佩克基金等。
(二)职业教育项目。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申请贷款的职业教育机构,应已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或提出与企业合作的模式,或由企业直接参与人才培养和教学,努力促进学生就业。有条件的省份可探索围绕本地区主导产业链,系统组织涵盖产业上中下游的跨学科、跨县市打捆职业教育项目。贷款可用于购置实验实训设备、开展人员培训等,注重引进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对于项目所在地政府已做出职业教育与产业、区域融合发展相关规划和具体计划的,优先给予支持。对应贷款国别和机构为德国促进贷款、以色列、北欧投资银行等。
(三)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等项目。基于外方的行业领域要求,各地可围绕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污水处理、消防等领域,以及具有改革试点和创新示范意义的地方重点项目。原则上每个省市可申报1-2个贷款项目,单个项目贷款额一般不低于2000万美元。对应贷款国别和机构为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德国促进贷款、法国开发署、以色列、北欧投资银行等。
为体现国别贷款特点,利用优惠资金支持改革创新,科威特、沙特、欧佩克基金贷款将用于优先支持中西部地区医养结合项目和职业教育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