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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全文及详解
发布日期:2015-10-26  来源:北极星节能环保网综合  浏览次数:548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全文

国函〔2015〕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

水利部《关于报请审批〈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请示》(水规计〔2015〕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注重自然恢复,突出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通过《规划》实施,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国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8亿吨;到2030年,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国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4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5亿吨。

四、要以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全面实施预防保护,重点加强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和水蚀风蚀交错区水土流失预防,充分发挥自然修复作用;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区域、坡耕地和侵蚀沟水土流失治理。

五、要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将水土保持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社会监督,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六、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推进本区域水土保持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在规划计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水利部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15年10月4日

解读

解读一:规划出台的背景与过程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面广量大,侵蚀严重。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我国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94.9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0.72%。同时,大规模开发建设导致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仍十分突出。严重的水土流失,是我国生态恶化的集中反映,威胁国家生态安全、饮水安全、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制约山丘区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把水土保持放在山区发展的生命线、国土整治和江河治理的根本、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的战略高度,带领人民群众开展了大规模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显著成效。目前,全国水土保持措施保存面积已达到107万平方公里,累计综合治理小流域7万多条,实施封育保护80多万平方公里。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累计有38万个生产建设项目制定并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防治水土流失面积超过15万平方公里。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水土保持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及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等一系列新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水土流失依然是我国当前面临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今后十五年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关键时期,亟需在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水土保持规划,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必要支撑和保障。

为此,2011年5月,按照水土保持法有关要求,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启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历经4年,分为区划、规划和审查报批3个阶段,中央、省、市、县四级都参与了规划编制工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多名院士领衔的技术咨询专家组严格把关、反复论证,并广泛吸纳中央、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后,最终形成规划文本报请国务院批准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首次“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系统开展的国家级水土保持综合性规划。规划的实施不仅是落实水土保持法的有效途径,也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于加快水土流失防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解读二: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规划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注重自然恢复,突出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规划遵循“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整体部署、统筹兼顾,分区防治、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制度创新、加强监管,科技支撑、注重效益”的基本原则,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土流失防治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并在编制中着重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重体现生态文明建设对水土保持的新要求;二是注重贯彻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三是注重反映水土保持实践的新成果和新经验;四是注重运用最新普查成果和数据,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五是注重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六是注重同国家有关规划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