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事管局等有关省直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河南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我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项目12个,项目总投资42640万元,其中,省节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6429万元,企业自有投资或单位自筹36211万元。2015年下达投资计划40311万元,其中省节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410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或单位自筹36211万元。具体项目和资金见附表。
二、请你们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投资计划下达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和监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三、请你们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完善工程进展月报制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