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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北亚和平与合作的联合宣言》:涉及能源合作、气候变化等(全文)
发布日期:2015-11-03  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238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第六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1日在韩国首都首尔举行。会议发表了《关于东北亚和平与合作的联合宣言》。宣言重申,三国开展能源合作对实现东北亚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的必要性。为此我们将加强在液化天然气领域的合作,以提高东北亚地区的液化天然气市场流动性和效率。

联合宣言全文如下:

关于东北亚和平与合作的联合宣言

韩国首尔,2015年11月1日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和大韩民国的领导人,于2015年11月1日在韩国首尔举行了第六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自1999年启动以来,三国合作不断向前发展,于2008年首次举行了独立于10+3领导人会议的三国领导人会议。三国于2011年成立了中日韩合作秘书处,使三国合作机制化取得进展。三国领导人在《2020中日韩合作展望》等领导人会议成果文件中确定了三国合作的目标,三方在实现这些合作目标上取得积极进展。我们对上述进展表示赞赏。

近年来,虽然东北亚地区局势复杂多变,三国在各领域合作仍保持稳步推进。我们一致认为,在2012年5月第五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三年半之后,本次领导人会议的举行标志着三国合作全面恢复。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对三国合作协调国韩国总统朴槿惠在过去几年内为恢复三国合作所做努力表示赞赏。

我们一致认为,地区国家经济相互依存与政治安全紧张并存,这种情况必须改变,才能推动地区实现永久和平稳定和共同繁荣,才能坚定推动三国合作向前发展。

为此,我们认识到三国间有关双边关系是三国合作的重要基础,深化三国合作也有利于三国间有关双边关系发展及东北亚地区的和平、稳定和繁荣。三国将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为改善双边关系、加强三国合作而共同努力。

念及上述,我们一致决定:

一、实现东北亚和平与合作

1.认识到深化三国合作有利于三国双边关系稳定发展,有利于实现东北亚和平、稳定和繁荣,我们将进一步促进三国合作机制化,推进对话与合作进程。

2.我们重申,如2008年《三国伙伴关系联合声明》所述,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应定期举行。为拓宽三国合作领域,我们决定鼓励三国更积极推动包括约20个部长级机制在内的50多个政府间协商机制的发展,积极实施众多合作项目,并推动建立包括部长级机制在内的新的政府间协商机制。

3.我们高度赞赏中日韩合作秘书处为推进三国合作所做努力,支持秘书处通过积极参与所有三国合作框架下的部长级协商机制加强能力建设。我们一致认为,设立三国合作基金有助于实施三国合作项目。

4.我们对各种推动区域合作的努力表示赞赏,决定将共同努力实现区域互信与合作的共同目标。中、日两国领导人对韩方旨在通过对话与合作在域内国家间建立信任的“东北亚和平合作构想”表示高度赞赏和欢迎,同意进一步推进“东北亚和平合作构想”。2015年10月举行的第二次东北亚和平合作构想国际论坛讨论的多个合作项目,有助于加强区域互信,扩大三国合作,我们对此表示赞赏。我们将继续举办“东北亚和平合作构想”相关的高级别会议。

5.忆及2011年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通过的《核安全合作》成果文件,我们就继续举办三国核安全磋商达成共识。我们对2015年10月举行的第八次三国核安全监管高官会(TRM)和第三次“TRM+会议”(东北亚核安全合作国际论坛)有关讨论表示赞赏,我们将在现有基础上,加强地区合作进程,强化在民用核能安全领域合作。

6.忆及2011年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通过的《灾害管理合作》成果文件,我们将加强三国合作,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我们对2015年10月在日本举行的第四届中日韩灾害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议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我们对秘书处主办的“三国灾害管理桌面演练”取得成功表示赞赏,并对美国、俄罗斯、蒙古国等有兴趣国家参与2015年4月的桌面演练表示欢迎。我们对2015年10月发表的三国灾害管理合作联合声明成果表示欢迎。我们了解日本已向联合国大会第二委员会提交了设立“世界海啸日”的决议草案,旨在通过合作提升三国关于应对海啸威胁和采取措施的意识,减少海啸对国际社会造成的危害。

二、扩大经济社会合作实现共同繁荣

7.我们重申在《2020中日韩合作展望》中所作承诺,即努力实现包括建立区域共同市场在内的进一步推进经济一体化的长期目标,将充分利用三国经济互补性和巨大潜力,将三国在各个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合作提升到更高水平。

8.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经贸往来,深化利益融合。我们赞同2015年10月在首尔举行的第十次三国经贸部长会议取得的进展,对开始实施“三方加强供应链联接合作”联合项目的决定表示欢迎。我们重申将加强合作,为贸易和投资营造更有利环境。

9.三国投资协定于2014年5月生效,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本地区投资,我们对此表示赞赏。我们重申将进一步努力加速三国自贸区谈判,最终缔结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自贸协定。

10.考虑到电子商务对创造新经济价值的重要性,我们一致认为建立区域单一电商市场对三国有利。鉴此,我们鼓励三方探讨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信息共享、联合研究和培训、行业企业交流等合作。

11.我们认识到开发创新技术对三国经济增长和提升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性。我们注意到生物技术、医疗、电子商务、软件、文化内容等具有高附加值的新产业将提升三国产业结构,将探寻加强三国新产业合作的途径。

12.为有效应对全球和地区经济和金融市场近期面临的严峻挑战,促进地区经济增长,维护地区金融稳定,我们将加强三国金融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政策协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我们对在加强清迈倡议多边化应急能力和有效性、将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办公室改造为国际组织以及强化亚洲债券市场倡议等方面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我们特别支持进一步加强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办公室维护地区经济和金融稳定的能力,使其发挥更大作用。我们对2015年10月在秘鲁利马举行的第15次中日韩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韩方介绍了成立东北亚开发银行的倡议。中国和日本表示注意到这一倡议。

13.我们同意在第四方市场加强产能合作。我们认为,三国企业在第四方市场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产能合作正在不断加深,推动业界加强该领域合作。

14.我们认识到,中小企业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增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将进行信息交换、人员交流,加强三国中小企业间的合作。

15.为加强在科学和创新领域的合作,解决共同面临的地区和全球性问题,我们将加强三国研发能力。为此,我们将继续进行联合研究计划和A3前瞻计划,并将探讨加大支持在共同关心的领域进行研究和扩大研究人员交流的可能性。此外,我们将在方便的时候举行三国科技部长会议,并将探讨开展三国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的可能性。

16.我们肯定创意经济、创新经济和经济体制改革对促进三国繁荣和进步的重要性,将努力结合中方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韩国的“创造型经济”政策和日本相关产业政策,并将建立一个协商机构,以探讨三国之间的合作措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17.我们将定期召开三国信息通信部长会议,促进联合研究、技术合作、信息共享和人员交流。

18.忆及2010年第三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通过的《标准化合作联合声明》,我们将通过三国常设委员会和东北亚标准合作论坛研究标准的统一和国际标准协调的提议,加强在标准化领域的合作。

19.我们重申三国开展能源合作对实现东北亚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的必要性。为此我们将加强在液化天然气领域的合作,以提高东北亚地区的液化天然气市场流动性和效率。

20.我们将通过三国运输和物流部长会议创建东北亚无缝物流体系,建立环境友好型物流系统,并继续致力于平衡物流安全与效率。我们将通过东北亚物流信息服务网络共享信息,努力增加该网络覆盖的港口数量,并将服务区域扩大到东盟和欧盟。

21.考虑到本地区航空市场的发展潜力,我们将在三国间继续开展双边讨论,探讨开展三边讨论,以探索在区域层次营造一个更加自由而有益的环境的可能性。

22.我们继续支持积极实施《中日韩海关合作行动计划》,并将通过三方海关负责人会议加强在贸易便利化和安全等海关领域的合作。

23.我们欢迎在2O15年9月举行的促进可持续农业发展和粮食稳定供应的第二届三国农业部长会议,并赞赏会议通过的《农业合作联合公报》与《应对跨界动物疾病合作备忘录》。

24.我们将继续加强就业和劳动、食品安全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三国合作。

三、推动可持续发展

25.我们肯定可持续发展对建设和平与繁荣的未来、人类与地球和谐相处的重要性。我们将以全球团结和共同责任为基础,通过平衡经济发展、社会融合和环境保护改造世界,共同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6.我们欢迎2015年9月举行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正式通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并认为切实执行该议程对人类和地球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27.我们重申加强三国环境合作十分重要。为此,我们欢迎2015年4月举行的第17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通过《2015-2019年中日韩环境合作联合行动计划》的九大优先领域。我们认识到解决地区空气污染的重要性,鼓励三国通过中日韩空气污染政策对话会交流改善空气质量的良好实践和努力。我们还认识到沙尘暴是地区严重环境挑战,敦促加强防治沙尘暴领域的合作。我们重视三国就环境污染防治技术信息交流项目开展的对话与合作,该项目旨在通过中日韩环境部长会相关机制,促进环保企业污染防治技术信息共享,推动环保技术交易。

28.关于促进可持续发展,我们认识到循环性社会/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3R)的重要性,期待在该领域开展合作。此外,我们对中国为建设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做出的努力表示赞赏,期待有关基地早日发挥示范作用。为此,三国应加强交流与协调。

29.我们将加强合作,推动年内在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会议上通过一个具有法律效力、富有雄心、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有关原则和规定、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协议。我们回顾到2020年发达国家共同向发展中国家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资金的承诺,用于在采取有意义的减排行动及保持透明使用方面解决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同时认识到,绿色气候基金应在2020年后《公约》下的资金机制中发挥关键作用。

30.我们对实施《2011-2020年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爱知目标和平昌路线图表示支持,将继续举办三方生物多样性政策对话会,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31.在《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和三国环境部长会议框架下,我们将共同努力,提高公众对减少和共同监测海洋垃圾必要性的意识。此外,我们将依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共同响应国际社会的要求,开展监管电子废弃物越境转移的合作。

32.我们重申,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里约+20)所强调的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进行经济绿色转型的倡议十分重要,我们强调应向发展中国家绿色增长战略提供支持,促进可持续发展。

33.我们认识到三国就应对中东呼吸综合征和埃博拉病毒等新发传染病开展卫生领域合作的重要性,将加强三国信息共享和技术合作。为此,我们将改善血浆及血浆衍生物生产技术和供应信息交流,确保在传染病爆发或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血浆衍生物的安全供应。我们对全球卫生安全议程首尔高级别会议于2015年9月成功举行表示欢迎,并一致认为会议通过的《首尔宣言》将实质性加强发展中国家应对传染病能力建设。我们期待第八次三国卫生部长会议于2015年11月在日本京都成功举行。

34.我们认识到北极问题的全球性意义,将建立三国北极事务高层对话,交流北极政策,探讨合作项目及如何就北极深化合作。

四、增进三国人民相互信任和理解

35.我们共同认识到,三国人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增进三国相互了解奠定了重要基础。我们将扩大和发展各类人文交流,加强三国相互理解和信任。

36.我们将继续举办“中日韩青年友好会见”“中日韩青年领导者论坛”“三国青年峰会”等青年交流项目,促进三国未来领袖之间的交流和友好。

37.我们认识到教育对增进三国相互了解、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作用,将建立三国教育部长会议机制,扩大三国在教育领域的合作。我们认识到“亚洲校园”项目在中日韩三国教育合作领域中的示范作用,将依照开放、灵活、多样化和标准化的原则,分阶段推动三国学生交流。

38.鉴于三国将相继举办2018年平昌冬季奥运会和残奥会、2020年东京夏季奥运会和残奥会以及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和残奥会,我们将推动三国加强体育合作和经验交流。

39.我们认识到三国间共享丰富的文化资产,在文化内容产业领域合作潜力巨大。因此,我们将尽早重启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探索创新合作方式,如:在共同创作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方式。

40.我们认识到文化和艺术教育对提高文化生活质量的重要性和价值,将加强三国文化和艺术教育交流,继续举办三国文化和艺术教育论坛。

41.我们将就在域外举办中日韩艺术节开展磋商,推动文化领域的交流互鉴,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鼓励和支持三国青少年文化交流,并促使文化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42.我们肯定三国扩大旅游交流的重要性,将通过促进旅游交流、为游客提供更多便利、设计“访问东亚”等联合推广活动等措施,力争2020年将三国人员交流规模提高至3000万人次。

43.鉴于三国地方政府间交流合作对增进三国人民相互了解和信任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将鼓励友城交流和其他形式的地方政府合作。

44.“东亚文化之都”项目深化了三国相互了解,增强了文化情感和幸福度,已成为三国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我们对此表示赞赏。我们祝贺韩国济州、日本奈良、中国宁波当选为2016年“东亚文化之都”,并支持建立“东亚文化之都联盟”,推进“东亚文化之都”开展国际性交流。

45.鉴于公共外交对人文交流十分重要,我们鼓励和支持三国外交部继续就“三国公共外交论坛”进行磋商,以加强三国人民之间的理解和友谊。

46.我们强调三国领事合作对更有效保护三国海外公民十分重要,我们将密切合作,探讨建立三方领事磋商机制、举办会议、分享最佳实践、探讨未来合作。

47.考虑到三国地理相近,人员往来频繁,贸易数额巨大,我们将探索在三国执法机构之间建立三方协商机制的可能性,以共同应对跨国犯罪,促进社会稳定。

48.我们将继续举办三国政府官员和记者交流项目、“青年大使计划”“三国合作智库网络”“三国外交官培训”等项目,增进对中日韩合作的了解和信任。

五、促进地区和国际和平与繁荣

49.我们重申,维护朝鲜半岛以及东北亚和平稳定符合三国共同利益。我们对朝韩双方通过达成一致缓解半岛在8月出现的紧张局势表示欢迎,希望该协议为朝韩关系带来有意义的进展。我们重申,坚决反对在朝鲜半岛发展核武器,一致认为应忠实落实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和2005年六方会谈“9˙19”共同声明中的国际义务和承诺。我们反对任何可能导致朝鲜半岛紧张局势或违反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的行动。我们决定继续共同努力,尽早恢复有意义的六方会谈,以和平方式争取半岛无核化进程取得实质进展。

50.中日支持以和平的方式克服半岛民族分裂所做努力,为此高度赞赏为增进半岛双方信任、加强交流合作所提有关倡议。

51.加强在防扩散领域的三国合作对地区和国际和平与安全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将建立“三方防扩散磋商”机制。我们将继续共同努力改善核安全,包括通过三国核安全示范中心开展合作。52.我们认识到恶意网络活动、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对国际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将密切合作,制定共同应对措施。我们欢迎2015年5月举行的第三次中日韩反恐磋商和2015年10月举行的第二次三国网络政策磋商。

53.我们将为在年内举行的二十国集团峰会、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东亚峰会取得成功进行紧密合作。

54.我们一致同意,三国合作对区域合作意义重大,将共同推进区域合作,以三国合作引领东亚合作。我们支持实施将在11月举行的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提交的第二东亚展望小组最终报告。我们重申对东盟主导东亚区域合作进程的支持,将为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做出共同努力,该进程包括在2015年建成东盟共同体,2020年建成东亚经济共同体,结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达成全面、高水平、互惠的协议。我们期待领导人会议通过庆祝东亚峰会十周年的宣言,规划未来发展。

55.我们就当前国际经济不确定和潜在风险因素等问题交换了意见。我们将共同努力,解决全球经济面临的挑战,加快全球经济复苏,增强经济增长潜力,促进可持续发展。此外,我们期待2015年在内罗毕举行的第十届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和二十国集团峰会讨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等议题,使会议取得有意义的进展。我们将密切配合,推动2016年举行的二十国集团峰会取得成功。

56.我们对三国拉美事务司局级磋商保持定期举行表示赞赏,对第五次三国非洲政策磋商于2015年9月举行表示欢迎,并将举行三国中东和北非事务政策磋商。我们鼓励三国定期就相关地区政策举行磋商。

我们期待日方接任2016年三国合作协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