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成立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的通知》,通知表示“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已按要求通过了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资质认定评审,现批准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正式成立。具体内容如下: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成立国家煤化工产品
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的通知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质检总局批准你局依托淮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筹建的“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已按要求通过了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资质认定评审,并经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合格,分级评定为B级。现批准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正式成立,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开展的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
二、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检验的产品范围及授权证书号见国家认监委授权通知。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
2016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认监委,监督司、科技司。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6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