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指出,至2017年上海市新能源充电设施规模需达到10.3万个;至2020年,上海市新能源车辆充电桩规模至少达到21.1万个。
根据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结合未来发展趋势,预计到2017年本市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将达到13.1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约12.1万辆,公交、物流、环卫等其他车型约1万辆;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将达到26.3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约24.5万辆,公交、物流、环卫等其他车型约1.8万辆。
为满足新能源汽车的上述发展目标要求,经测算,至2017年全市新能源充电设施规模需达到10.3万个,有充电功能的公交停保场需42座;至2020年,全市新能源充电设施规模需达到21.1万个,有充电功能的公交停保场需68座。
至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辆充电桩规模至少达到21.1万个。积极推进新能源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办公场所停车位配建充电桩,至2020年建设公务、租赁、私人小客车自、专用充电桩不少于17.5万个,满足用户基本充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自、专用充电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至2020年,通过新建地块配建、已有公共停车场增建等措施,合理布局建设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不少于2.8万个,满足用户临时补电需求。至2020年全市建设公交、物流、环卫、客车专用充电桩不少于0.77万个,建成有充电功能的公交停保场68座,满足行业的基本充电需求。
以下为意见稿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