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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加强燃煤电厂除尘设施高效运行(全文)
发布日期:2016-03-28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浏览次数:195

近日上海市印发2016年上海市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计划明确推进能源清洁利用,降低含硫量提升普通柴油品质,全面取缔经营性茶水炉和小炉灶,加快推进集中供热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启动燃煤自备电厂的改造工程,并要求加强燃煤电厂除尘设施高效运行。加强对燃煤电厂的监管,确保除尘设施稳定高效运行。

以下为计划全文:

2016年是落实本市“十三五”环保规划的起步年,也是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的攻坚年,在继续做好大气、固废、土壤、噪声、化学品等各项常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今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对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有序解决影响城市当前和长远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城市转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2016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以流动源治理为重点,大力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一是分解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各项工作,做好计划任务考核。对照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明确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好项目跟踪,做好计划任务考核。二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根据LDAR和开停工技术规范,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实施LDAR,规范开停工;全面推进落实1400家企业VOCs治理工作,完成金山地区工业VOCs整治年度目标。

三是推进能源清洁利用,降低含硫量提升普通柴油品质,全面取缔经营性茶水炉和小炉灶,加快推进集中供热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启动燃煤自备电厂的改造工程。四是加强机动车污染管理。推进老旧车和营运车辆简易工况法检测;机动车年检站实现环检和安检联动;对2005年1月1日前注册的国二汽油车实施外环线内限行;加强国三柴油货车、国一汽油车、老旧国二汽油车限行执法;开展外地号牌货运车集散地冒黑烟车辆执法;实施老旧车补贴延续政策,变更补贴受理方式;推进轻型柴油客车实施国五标准,制定出台国六汽油、柴油标准;港口和机场、大卖场车安装颗粒物捕集器。五是有序推进和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本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烟度地标宣贯与执法,分阶段实施施工工程机械、港作机械和备用发电机等重点机械尾气达标治理。

(二)以17+X地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一是全面完成9区11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任务。针对已明确的9区11块正式区域,进一步强化执法和联合推进,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任务。二是启动全市17+X地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治理范围扩大到中心城区,按照市里确定1个市级目标地块,各区县自行确定若干区级目标地块的“17+X”的模式全面覆盖全市,重点整治“五违”行为突出,环境污染严重,安全消防隐患突出区域。三是跟踪评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效果。全面评估2015年整治地块,跟踪评估2016年整治地块。四是全面配合推进金山地区、宝山南大等地区的环境综合整治。结合《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和《宝山南大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重点地区的环境综合整治。五是修订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对本市不符合规划要求和用地现状的声功能区进行调整。

(三)以贯彻“土十条”要求为重点,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制定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视国家“土十条”出台情况,制定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是建成本市潜在污染场地信息库。摸清全市工业用地、市政用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区域的土壤潜在污染状况,建立信息库。三是实施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土壤环保制度。制定出台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及配套标准规范。四是完善工业土壤环保标准规范。将试行期满的工业土壤环保相关技术规范上升为地方标准。

(四)以完善危废监管制度为重点,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

一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保障。崇明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崇明危险废物专区填埋库建设工程投入试运行,保障崇明三岛危废安全处置。力争上海化工区有害废料焚化处理项目扩建工程完成基本建设并投入试运行。金山、奉贤危废焚烧项目完成项目前期程序。医疗废物第四条线完成建设方案评估并实质性启动。二是加强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的日常监管。根据环保部关于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的管理要求和上海市自身实际,从监督性监测、日常监察、规范化考核、台帐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加强对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特别是危废国控源的日常监管制度建设。三是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在线监测的日常管理和执法应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固体废物焚烧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5]145号)的要求,积极推进危废焚烧设施在线监测设施的有效性审核和在线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督促企业加强危废焚烧设施的日常管理。四是进一步探索开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建立起环境风险可控、统一规范、监管有力的综合利用制度。五是结合网上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固废行政审批,更新相关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细化技术审查内容。 六是探索建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评估体系,加强对持证单位规范化管理、企业诚信、社会责任体系的评估。

二、2016年污染防治常规性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燃煤电厂除尘设施高效运行。加强对燃煤电厂的监管,确保除尘设施稳定高效运行。二是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加快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和复验工作,进一步推进重点建设工程颗粒物和噪声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开展易扬尘码头、堆场综合整治,开展《上海市建设施工污染防治指导手册》的宣传。三是推进汽车维修、经营性小茶炉、露天石材加工等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干洗行业开启式干洗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在完成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明确汽车维修行业大气和危废管理要求,完成中心城区400余家、郊区总量的30%(约500家)汽修企业VOCs综合整治;结合城市综合整治,全面完成经营性小茶炉整治,取缔剩余露天石材加工企业等工作。四是推进油烟气污染治理。加快推广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应用,探索实施推进第三方治理,宣传和落实《餐饮油烟排放标准》。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是完善医疗废物的监管。结合前期试点工作,开展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编制工作。二是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

范化检查。在环保部出台的规范化检查表格的基础上,研究结合上海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要求。三是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分级管理。对本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评估后,按照分级管理工作方案分不同许可期限发放许可证。四是继续完善电子废物管理。继续完善四机一脑的基金审核工作,完善电子废物的环境监管,推进第二批目录电子废物的管理。五是针对部分特殊类别危废,开展专项调研和检查督促。结合汽修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汽修行业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开展工业废桶、实验室废物等废物的专项调研和检查督查;对废铅蓄酸电池中转暂存点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六是严格进口固体废物环保监管工作。按照环保部有关要求,更新本市《重点环境风险监管企业名录》,细化对废塑料加工利用类企业的环境管理要求,加强对进口固废持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抽查力度,做好许可证审批、进口废五金资格认定工作。七是进一步加强危废自身管理能力建设。针对国家新颁布的危废名录、危废规范化管理要求、危废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新要求,开展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三)土壤污染防治

一是开展土壤修复从业单位2016年度考核评估。根据《上海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沪环保防〔2014〕396号)要求,开展工业土壤调查、评估、修复、监理、验收等5类从业单位信息登记,开展业务考核评估。二是完善工业和市政场地环保评审专家库。根据《上海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环境保护领域专家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4〕385号)要求,调整工业和市政场地环保专家库,进一步完善专家抽取管理系统。

(四)噪声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定期通报外环线以内区县环保局夜间施工许可办理情况。二是做好8次重大考试的绿色护考。开展中考、高考(春、秋季)、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上海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录用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春、秋季)的绿色护考。三是创建和复查安静居住小区。制定年度创建计划,复查2007、2010、2013年度创建的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

(五)化学品环境管理

一是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污染防治。实施POPs统计报表制度,对各类二恶英排放源和PFOS、HBCD等新增POPs的生产使用企业做好统计调查;完成POPs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开展二恶英类重点排放源监督监测,逐步减少二恶英排放和PFOS、HBCD的使用,确保豁免到期前淘汰并使用替代产品,做好已识别POPs潜在污染场地环境风险源管理。二是加速淘汰含氢氯氟烃(HCFC)。全面落实《上海市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成HCFC生产、原料使用、受控用途使用、销售企业2016年度备案,实施从事含ODS维修、回收、销毁等经营活动企业备案;加强宣传与培训,对未备案或未采取措施减少HCFC泄漏与排放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加强汞污染防治。全面落实《上海市添汞产品生产和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现行8家添汞产品生产企业含汞废水与废气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监察,对上年度产业调整或关闭的6家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完成亚尔环境风险评估与登记。四是开展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继续做好首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申请企业环境保护报告地方预审和26家企业年度备案审查。开展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核查,对五年来本市新化学物质进行跟踪控制检查,重点检查危险类新化学物质风险措施落实情况。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开展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启动重点环境管理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环境管理登记工作。

(六)产业结构调整

一是梳理提出产业结构调整重点企业名单。梳理本市提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排放不达标企业,提出产业结构调整重点企业名单,研究重点风险企业专项整治方案。二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力度。结合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大环保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的推进力度。三是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加大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企业环保达标。四是做好污染物减排量技术审核。根据2016年度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计划,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污染物减排量技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