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计划涉及电力体制改革、能源结构调整等内容。全文如下:
湘政发[2016]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16年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实施"一带一部"战略,促进"三量齐升",推进"五化同步",狠抓结构性改革,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开好局、起好步。
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计划,由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下达。
各地各部门要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求实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完成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各项任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1日
湖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坚决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培育新动力,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十二五"圆满收官和"十三五"平稳起步奠定了扎实基础。全年实现生产总值2.9万亿元,增长8.6%,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3.6%、7.4%、11.2%。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7.8%;财政总收入4008.1亿元,增长1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954.3亿元,增长1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24亿元,增长12.1%;完成进出口总额293.7亿美元,增长-4.8%,其中,出口增长-3.9%;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8.5%和9.3%;CPI上涨1.4%,物价水平基本稳定;新增城镇就业77.3万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万元GDP能耗下降6.98%,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总体部署,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规模工业增长8%,服务业增长10%以上;投资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进出口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以上,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以上,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提高1.4和2.5个百分点左右,万元GDP能耗下降3%。
实现上述目标,关键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上下功夫,重点要抓好以下10项工作:
一、突出创新发展,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符合市场需求的供给体系。突出做好"加减乘除":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全面落实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1274"行动。围绕移动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住宅产业化、军民融合等,抢占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重点推进中兴通讯长沙基地、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株洲轨道交通科技城、岳阳北斗卫星导航、邵阳全钒液流电池及储能技术、长株潭检测装备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加强传统优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柔性化改造,推动工程机械等行业向农机、环保、海工装备、地下工程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等方向转型;支持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加快技术改造;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推进食品产业做强做优,支持轻工、纺织、家居、烟草等产业发展,提升消费品工业竞争力。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现代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10大重点产业,加快创建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实施"互联网+"行动,提升产业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产品、技术、业态和模式创新。推进"质量湖南"建设。减少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制约。进一步简政放权、清理管制性政策,规范中介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把握劳动生产率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的关系,降低人工成本。继续取消、整合、规范涉企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落实收费减免和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费成本。发展多元化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资产证券化,发展特色中小金融机构,降低融资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降低环境成本。提高土地供给和利用效率,推进电力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降低外部市场成本。释放创新驱动的乘数效应。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强产学研对接融合,全力加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聚焦智能制造、高端材料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实施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研究出台支持创新活动投资的政策,扶持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强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0%左右,全社会研发投入470亿元左右,国家、省和企业创新平台超过400家。清除过剩产能和房地产库存。完善过剩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采取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对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并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予以"出清",积极稳妥、分类有序处置"僵尸企业"。实施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为主要方向的住房制度改革,推进公租房货币补贴、长期租赁模式,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引导房企向旅游休闲地产、养老地产等行业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