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驻马店市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已经下发。根据实施方案,驻马店市将对化工、表面涂装、印刷等五大行业进行VOCs治理,确保2016年底前,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达到102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81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195天以上,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详情如下:
驻马店市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
为深入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驻马店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有效遏制我市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污染,降低VOCs排放总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全过程管理,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实行清洁原料、安装治理设施等措施,有效减少VOCs排放。重点推进化工、制药、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治理;全面完成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强力推进规模餐饮场所油烟治理。坚持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注重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大幅减少重点行业VOCs排放,为完成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完成2家化工、95家表面涂装、3家包装印刷企业VOCs治理;完成2座储油库、335座加油站、24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强力推进42家规模化餐饮场所油烟治理,确保2016年底前,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达到102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81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195天以上,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
三、时间安排
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31日为攻坚阶段,2017年为巩固提高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四、主要任务
(一)化工行业VOCs治理。2016年9月底前,完成各地排查上报的2家化工企业VOCs治理。
1.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体系,细化工作程序、检测方法、检测频率、泄漏浓度限值、修复要求等关键要素,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设置编号和标识,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
2.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控制。工艺废气应优先考虑生产系统内回收利用,难以回收利用的,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方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采取适当措施尽可能回收排入火炬系统的废气;火炬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点火系统,确保通过火炬排放的VOCs点燃,并尽可能充分燃烧。
3.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设施应在符合安全等相关规范的前提下,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的拱顶罐,危险化学品应在采用内浮顶罐基础上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等处理设施。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应采取全密闭、液下装载等方式,严禁喷溅式装载。高挥发性有机液体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过程应优先采用高效油气回收措施。运输相关产品应采用具备油气回收接口的运输工具。
4.加强废水废液废渣系统逸散废气治理。废水废液废渣收集、储存和处理处置过程中,应对逸散VOCs和产生异味的主要环节采取有效的密闭与收集措施,确保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禁止稀释排放。
5.加强非正常工况污染控制。制定开停车、检维修、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的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措施,非正常工况下生产装置排出的含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废气和检修前清扫气应接入回收或净化处理装置。
6.建立VOCs监测监控体系。重点化工企业的有组织废气排放,要逐步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和厂界特征污染物环境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7.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优先选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先进密闭的生产工艺,加强生产、输送、进出料、干燥以及采样等易泄露环节的密闭性和安全性,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在本方案所列治理任务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排查,查漏补缺,确保所有化工等类企业完成VOCs治理。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自2016年11月1日起,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各县区环保部门要对照本方案所列企业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指导督促和执法监管,治理一家、核定一家、销号一家,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