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在价格监管工作中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
发改价监[2016]13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价格监管工作中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务求随机抽查取得实效。请将落实本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于8月31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联系人:刘健 电话:010—68505876)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价格监管工作中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7月1日